价值数亿白酒被法官开封后变质多年无人负责
|
2025年的12月29日,上海市松江法院车墩镇法庭,几年前买下徐春淡名下上海中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中圆环保公司)厂房的上海荃邦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代理人在这里起诉徐春淡涉案上海中酱酒业有限公司(下称:中酱酒业)的破产管理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下午1点半左右,不大的松江法院车墩第二法庭来了两拨旁听者,中酱酒业创始人徐春淡——2019年2月13日,上海松江法院作出:(2018)沪0117刑初1486号《刑事判决书》中,被认定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其6年有期徒刑。 2023年11月15日刑满释放出狱后,徐春淡一直在申诉。这次来到现场旁听,并表达异议还有当年从中酱酒业公司这边买下的封坛酒,并寄存在中圆环保公司厂房中的472名购酒人的几名代表。
庭审前后,徐春淡和购酒人代表都向法庭表达了自己诉求。法官对他们表示,当天审理的是寄存白酒的厂房物业所有方,要求管理人将已经寄存将近5年的封坛酒搬离“妨碍排除诉讼”,建议他们对原案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向相关部门做反映。 要说清楚此事,首先得了解围绕着徐春淡的中酱酒业的非吸案件的罪与非罪,以及购买酩樽汇数亿元白酒的数百名购酒人买下的白酒去向和处置的巨大争议。
浙江仙居人徐春淡80年代来到上海松江创业,从事过资源回收等多个行业,累积了数亿资产。 2012年9月,徐春淡注册成立中酱酒业,开始投身酱香酒的品牌运营和销售工作;从2014年起,徐春淡招募的团队,开始以上海为中心,浙江为重点区域,在全国开始了“酩樽汇”品牌酱香酒的销售。
徐春淡深信以茅台镇周边为核心产区的贵州仁怀酱酒,有很大的增值空间。 他从贵州仁怀采购高品质的茅台镇酱酒作为基酒,打造“酩樽汇”品牌,然后将出售的“酩樽汇”酱香酒分为“封坛酒”(分别有每坛1000斤和100斤两种规格)和“礼品酒”(每瓶1-5斤装)两类,为封坛酒提供托管保存服务。公司对封坛酒承诺,合同期一至三年内免费保管,保险费、场地费、物业费都由中酱酒业承担。如果客户不要中酱酒业愿意原价回购,并支付每年12%的溢价回收。
经多方比对品鉴后,徐春淡选择了他可以找到了性价比最高,品质最好的贵州茅台镇酱香酒供应商,他深信,随着时间的流逝,这些“酩樽汇”封坛酒发生陈化效应,其价值更高,以其为基酒勾兑调制而成的礼品酒,自然可以售出更高的价格。 2015多9月19日这472名客户与中酱酒业签定《终止协议》,不需要中酱酒业免费保管和回收,把自己购买的封坛酒买给了汉帝五洲公司,并与该公司签定《股权投资协议》和《酩樽汇会员权益金兑付协议》。中酱酒业已全部履行完毕。 在这个背景下,徐春淡和中酱酒业被松江法院认定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该案争议很大,目前徐春淡正在申诉中。 在该案一审中,法院认定,中酱酒业酩樽汇品牌产品销售金额累计2亿余元,其中,封坛酒销售1.3亿元,礼品酒销售8000万元。
这就是之前徐春淡被抓后,被相关办案部门冻结封存封坛酒的基本价值。 2017月7月27日,徐春淡多方筹措,安排了2.1亿元人民币约好上海松江法院执行局陆红根法官见面归还松江民生村镇银行本金980万元和利息一次付清,陆红根法官公开提出,不要用现金归还,就要拍卖徐春淡个人和公司所有财产。 当天起对徐春淡连续6次拘留刑拘,此后,徐春淡被松江法院以中酱酒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刑6年,于2023年11月15日刑满释放。 徐春淡在服刑期间,公司3.3万多平方米和近6000平方米个人商品房以及所有财产价值10亿元人民币已全部拍完完毕,只拍卖1亿多元人民币。 徐春淡出狱后,按道理,即便他继续申诉,这笔价值2-3亿的白酒理应做处置,把拍卖执行款分配给被害人,而不是无限期拖延,让购买厂房的物业持有方和受托管理破产资产的会计事务所对簿公堂。
根据中酱酒业提供的照片,托管的封坛酒上,每个酒坛上都贴上买主姓名,产权明确,明明白白显示每坛酒肆属于某个具体的买主的,并未混同。 徐春淡告诉笔者,当年承诺回购“封坛酒”,除了他说的“为了保证质量,让客户放心”,也是基于对白酒行业的认知,看好陈年酒价值的体现。
他虽然不算好酒之人,但一直很看好酒产业。 在他看来,酒的利润很丰厚,三斤高粱两斤小麦,五斤原料就可以酿一斤酒。且茅台镇的酒并不比茅台酒差,但不到茅台酒10%的价格,他想把茅台镇的酒卖出去,卖出价格和品牌来,中酱酒业是贵州省仁怀市招商引资项目,还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新闻发布会,晚上在人民大会堂金色大厅宴请500多位参加新闻发布会的佳宾。 徐春淡认为,酒存放在1000斤、100斤大缸里会越存放越好,酒放在瓶子里1斤装酒老熟的慢,所以在合同中约定封坛酒可以不超过购买价12%的溢价回购,礼品酒不回收。 而根据松江公安局相关调查认定,2013年起,徐春淡以“中酱酒业”作为“甲方”,与樊丽萍、朱金连、等472名客户作为“乙方”签订《酩樽封坛酒认购及托管服务合同》及《补充协议》。但这2份协议已在2015年9月全部终止,已与全部客户签定了《终止协议》。 根据松江公安局指定司法审计,2013年5月-2017年2月期间,中酱酒业与贵州英雄渡酒业签4份《采购合同》,累计金额2.28亿余元;而2014年1月-2016年2月期间,中酱酒业累计向472人销售礼品酒和封坛酒金额2.0075亿元,从数量、金额上均可大致对应,还有增值余下的封坛酒和礼品酒没有销售出去。
2015年9月,酩樽汇的472名购酒消费者与中酱酒业签署“终止协议”,终止了中酱酒业签订的《酩樽汇封坛酒认购和托管服务合同》和《酩樽汇封坛酒认购和托管服务合同补充协议》,将名下的封坛酒转售给了汉帝五洲公司。 这些购酒人转售封坛酒份额后,购原本计划将酒搬去安徽黄山存放,由于安徽黄山场地没有装修好,由客户自租厂房、自付房租费用存放在中圆环保公司的厂房内。并签订了《厂房租赁协议》。
2017月7月27日起,徐春淡被连续6次以各种理由被法院、经侦刑拘,爆发点是如前所述的,松江法院执行局陆红根法官联合松江民生村镇银行不要用现金归还债务,就要拍卖财产,把徐春淡判刑关押到监狱服刑达到拍卖目的————在他看来,以松江区法院执行局陆红根法官为代表的一群人,故意以刑事手法将其多次非法、长期羁押,公开掠夺徐春淡公司和个人财产。 2019年2月13日,上海松江法院作出:(2018)沪0117刑初1486号《刑事判决书》,以徐春淡和中酱酒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其6年有期徒刑。 2017年起,被松江公安局扣押、查封徐春淡、中酱酒业、中圆环保公司、酩樽汇公司和徐春淡个人近4万平方米房屋和所有财产价值10亿元人民币,由上海松江法院、上海闵行法院和浙江仙居法院的民事判决债权人申请拍卖1亿多元人民币,只分配给36位民事判决申请执行债权人,还有近亿元人民币没有分配。到今天为止徐春淡中酱酒业非吸案的476名受害人没有分配到一元钱。但这些封坛酒的去向才是重点。
2020年8月19日,松江法院把查封樊丽萍等近500名客户自己租厂房存放在中圆环保公司厂房内保险价值2.469亿元人民币的封坛酒,当作中圆环保公司财产,在网上以171万价格拍卖给有资质酒厂企业“回收利用”。
徐春淡提出异议,这次拍卖被叫停,为何原本向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价值2.469亿(没有加陈年增值和资金成本)的封坛酒,现在成了171万元的劣质酒?
在这次松江法院车墩法庭的庭审中,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的律师向法庭提交了这一仓库封坛酒是顾志兴,韩祥源等472名客户自租厂房,自付房租费用存放在中圆环保公司的,中酱酒业只是还没有卖完和回收的酒。同时还指出:在2020年8月民生村镇银行和松江法院执行局陆红根法官为了拍卖封坛酒,在法院工作人员授权下,相关工作人员将全部封坛酒打开查验数量和重量后,没有封盖,直接导致了价值数亿的白酒完全变质报废。 徐春淡质疑,松江法院执行局陆红根法官此举,造成近500名客户,上亿元买下的巨额资产几乎完全灭失,这是在“毁灭证据”,依法应该进行赔偿。为了逃避相关的追责和索赔,因此长期拖延程序,意图以拖待变,将徐春淡等诉求人拖死。 徐春淡表示,将继续向上海市纪监委、上海市高院和有关部门举报陆红根法官、松江民生村镇银行以及相关人员的这一严重的违法侵权行为。
相关法律人士介绍,由于涉案金额极其巨大(高达2亿多),相关执行法官的行为已具备构成玩忽职守罪的客观条件——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严重不负责任、不正确履行查验及保管职责的情况下,直接导致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的损失(数亿元级别),理已达到刑事立案的标准,量刑可能涉及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甚至在损失特别巨大的情况下可达七年以上。 徐春淡强调,他会继续收集完整证据链,通过国家赔偿、执行异议、纪检举报等多渠道推动追责,以期最大限度维护自身及众多真正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
热点推荐
热门排行
- 1关于紫金县敬梓镇洋高村违规修建活人墓破坏生态环境的信访信
- 230万借款到44万利息:一位全国英模与政法委书记的“债务罗生门”
- 3王瑜因工作调动辞任,青岛银行聘任两名副行长
- 4身价1.8亿白手起家老兵深陷“套路”陷阱 成为被追债对象
- 5网红主播自称一天带货2.3亿元成都税务部门:已接到举报介入调查
- 6公司增资引发股东纠纷,法院认定股权变更文件造假,博乐市监局:考虑公共利益不能撤销 | 刚
- 7法院判决不执行,新疆博乐市监管局再现“干跨一个企业很简单”!
- 8中老铁路开行国际旅客列车 昆明至万象间当日通达
- 9助力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郑州七中教育集团落户上街
- 10粤企北上收购股权被套路2500万,法院判分文不退,判后答疑令人生疑
















